中国钱币怎么划分?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建立了四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并设立了中央信托部,负责管理全国的信托业务。后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金融机构也快速增加,到1995年底,各类金融机构已经达到28773家。
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和金融改革的进程,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实行了分类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是管理货币发行的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管理外汇等。按照行署级别设置的央行分行,其下属单位就不能再称为“支行”或“分行”,而统一称为“分支机构”。 这样,就形成了国家信用即央行信用,以央行为中心,其他银行业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收入都记入央行的资产负债表内,整个金融体系都纳入了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范围。
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社会上存在各种民间融资机构和金融市场,这些市场目前都不在人民银行的监管之下,广义上的信贷市场应包括所有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或融通的资金。如果将非银行的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计算在内,我国的信贷市场规模是非常巨大的。 目前,我国金融调控的工具主要是存款准备金率和利率。存款准备金率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总额中必须留存一部分资金作为储备,以备客户提款和支付清算之用,这一部分资金占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利率则是央行对金融机构贷款所收取的利息,分为基准利率和市场利率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