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的支票有年限吗?
目前,我国使用的支票属于非计算机化的传统支票(又称实物支票),其交易过程和票据的流通全凭人工完成。 传统支票的交易效率低、易出错,且无法实现24小时不间断运作。尽管我国早在1983年就开始引入支票制度,但直到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应用,人民银行陆续推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业务后,传统的支票业务才逐渐被替代。
在我国的现行规定中,只有单位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并签发空头支票,或办理其他结算业务时,应当出具其经办人签名的盖有公章的空白支票,交收款方填写支付金额;而个人是不允许在银行购买或获取空白支票的。
通常情况下,个人是没有权限向他人出具带有自己签名但没有加盖银行审核章的空白支票的,“假票”一般也就难以制作成功。
另外,单位和个人办理转账结算,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有关银行结算帐户管理的规定进行。除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所有单位的银行卡账号不得出租和出借,用于非法活动。 为此,如果个人收到涉嫌伪造的“假票”,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