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家具存世量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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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的问题很好,也曾经让我疑惑过。民国的家具是否如明清的家具一样大量留存至今呢? 个人认为是不如的——至少是远远不如;否则我们现在的所谓“红木”家具市场将会是一片荒诞。 为什么这么说,且听我慢慢道来:

首先明确一点:我们现在所说的“红木”并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木材。它是指5属8类33种树种组成的木材总称。(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红木》) 而我们的先祖在明朝万历年间就已经开始使用东南亚的柚木作为家具用材了[1],故有“老料新做”一说。从明代中期直至民国时期,中国的家具用料一直是以楠木、楸木、榉木等较软的木质为主,极少有用到硬木的。(参见《髹饰录》、《清雅堂集》) 在漫长的历史演变中,由于使用的木材比较软,加之气候条件的影响,我们的古家具普遍存在着“干缩湿胀”的现象,导致其变形非常严重。至民国时,一些原本优质的木材因其过度开采已经变得稀少,而新的优质原料又因国外势力的入侵而被限制出口,以樟木为例,早在清末民初就已经被禁止砍伐出口。于是,制作家具多用“杂木”——即各种材质的木材掺在一起充当硬木使用。所以,尽管有“红木”之称,但就其本质而言已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红木材”(其实我们的先人从未有过真正的“红木材”),而是各种木材的混合物。

那么,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红木材呢? 答主以为,所谓的红木材应当是指在热带地区生长的大乔木,属干性木材(即密度大于0.76g/cm^3),主要分布于世界上热带地区。其中,又以亚洲东部和东南部的木材为最好。这些地区的木材具有材质坚硬、纹理细致、油性重的特点,并且大多具有香气,古人称之为“檀香木”(今人已少有这样的认识)。 我们现在所熟知的四大名红木,即在红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紫檀木、酸枝木、花梨木、鸡翅木,其实只是“红木材”中的一个小分类——“软木”中的一个小分类。它们除了具有“红木材”的一般特性外,还具有纹理细腻、颜色鲜艳、光泽度好的特点。 虽然我们的古宅、故居保留着大量的民国乃至晚清民初的家具,但是由于上述原因,这种家具已经不再是原汁原味的“明清遗风”,而是在传承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变成了另一种样式,另一种风格。

民国时期的家具虽然也有着悠久的历史,但由于用料的限制以及战乱等因素的影响,其留存下来的实物并不多。尤其是像明清家具那样成体系的家具,更是少见。那些热衷于收藏明清旧家具的朋友要调整自己的心态,转变自己的观念,不妨把眼光投向其他的领域,比如民国时期的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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