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如何落款?
书画作品落款是指题款于书画作品上的姓名和有关篆刻、书体、创作等内容的文字。传统上分为:诗题、书题、款项、印题。书法落款,指的是在作品的尾部,写下关于这副书法的内容。
款,可分两个部分:一是关于书写这副书法的内容,如书体的题款:“行书”、“草书”、“篆书”、“隶书”等;“行书”又可题:“行草”、“行楷”、“楷书”等。至于“篆书”、“隶书”因较少人写,故一般在落款时说明具体书体。
款项,有两项内容:一是书写诗、词、文章内容的;二是诗、词、文章的作者及关于书写此副书法的内容。如:“诗拟杜工部,字效麻姑仙。”、“法王孙仲谋,不作曹刘善。”、“观伯英书法,感怀始宁旧游。”。
一般来讲,题款文字极少,内容均简明扼要,以求与作品和谐一致。题款位置,末件书末行,右起空两字格,或末行左边,空一字格(对下联者,则在下联第一个字)。款式:诗题一般行草书、行楷为宜;书题最好用行楷,不可用草书;印章一般盖二个,诗、书题上下盖印,或左下盖印,忌盖三角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