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是怎么刻到石碑?
我们现在的很多理解,特别是一些现代的书法家或者书法理论家的观点是受到西方艺术影响的结果,比如我们觉得字写得“好”就是字要写“漂亮”“好看”,这是受印象派影响的;又比如我们总觉得书法作品的形式上要多变,这也是受到立体主义的影响。而实际上中国古人并没有这样去理解和创作,他们追求的是形式上的“一致”和技法上的统一,这和中国传统的哲学思想有关。
中国的传统美学思想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叫做“气韵生动”(“神韵”“意境”“格调”“法度”等与之关系也非常密切),这个概念最早由南朝谢赫提出,他在《古画品录》中说:“故画品居首者,谓其形貌逸少,精神俊朗。心师造化,独得神机。岂不以万象在旁,未能巧饰。是以关张晋魏,未足方舆前贤也!然后精爽荡尽,奇状殊俗。或笔简意广,略疑疏之工;或趣高味永,似淡而反浓……” 其中“气韵”被定义为“气韵,生也。画道之中,唯此最为上,不可赏翫低视”、“生者自然貌,成者妙趣也”也就是说气韵的本质是一种自然的形态。这和今天人们认为的气韵就是美感,或者说美感和作者的情感表达不同。
另外谢赫说的“神妙”也是和今天的区别很大,他认为“神情不尽,犹似有余,玄妙之处,忽而有容”这里的“情”其实就是今人常说的情感,其实也就是审美体验中的快感,但“神”则更类似于我们今天所说的法度,所以谢赫说“以定评目,还同众妙”。他这里没有直接提法度,而是用“神”作为评价标准来衡量什么是“众妙”。 “神妙”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们是“气韵”的基础,“神”是“形貌逸少,精神俊朗”;“妙”则是“体韵天得,超然世外”。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差别呢?我觉得首先和我们对艺术的欣赏习惯有关,中国古代绘画很少画人像,因此也不存在我们现在这种对于人物的审美范式的养成过程,所以在人物造型方面就不像今天我们这样强调细节的真实,而更注重整体的美感。同时由于中国传统的政治体制和文化理念都是以天下为视角考虑问题的,这也决定了中国人往往对个体的美感和情绪不是很重视,因为一个人再美也美不过整个社会,一个人再有情绪也没有天地之间的大气象来得动人。这也就是古人讲“大音稀声,大象无形”的原因,所谓“形”指的是具体的形象,所谓的“气韵”也就是一种抽象的自然之美。在这种观念下,当然不会对书法作品的形貌做细致的分析,也不会去追求技法的变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