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家叫什么礼?
“书法家”这一称呼对于古代书家而言,是一个尊称;而对于当代书家来说,则是一个俗名。在古代,人们把那些写字非常好的文人叫作书法家。但是这些人通常不会专门去教别人如何练字、如何创作。他们往往在诗文唱和之后,题字作画之余,挥毫书写一张纸,留下一件墨宝。这些作品往往是即兴之作,且不取报酬。因此古人说,佳文共欣赏,妙墨相与酬。 然而到了近代,社会上出现了以卖字画为生的职业书法家,同时也出现了大量教人怎样书写的字帖和书籍。这些职业书法家和书坛大家,由于有了经济来源,因此可以专心致志地研究汉字结构和字体演变等理论问题,从而带动了现代书法的科学性。而一些自学成才的书坛新人,通过勤学苦练、大胆创新,也能创造出属于自己的风格体系,如沈尹默、林散之等。于是,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书法家这一称呼,渐渐从尊称为流行称谓。并一直沿用至今。
当然,不管称呼怎么变化,能够称之为书法家的人,其创作的作品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满足艺术价值的要求,二是必须满足实用功能的要求。只有这两个条件同时具备,这件作品才能称之为书法艺术作品(亦称书法篆刻作品)。 至于这个“好”是怎么衡量的问题,就涉及作品评价的学问问题了。在此我无法详细论述。不过,如果读者您有兴趣,我可以另外写一篇文章来探讨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