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有哪些书法家?
从书法的角度来看,甲骨文主要可分古文字和今文字两大体系。 古文字体系指的是商代中期(公元前14至前13世纪)的文字,又称殷墟甲骨文;其书体和字形较为古朴,多用于占筮、卜问等事,亦涉及祖先神灵及天象的记载。《尚书·多士》有“惟殷先人,有典有则”。《礼记·檀弓下》引孔子语“我先民,有居相袭焉”。所记均为殷人所造字,即所谓“殷契,殷契文也”(《说文解字·序》)。
古文字中又有大篆和小篆之别。大篆指周代沿用并稍微修改的商代文字,或称“籀文"。小篆指秦统一六国后,李斯等人整理出来的字体,也称“秦篆”。这两个名称实际上都是就字形而言的。今天的古文专家一般根据考古发现的汉字形迹确定古文字的归属;而汉代的经学家却往往根据传世典籍来定位古文,这就造成不少混乱。如把战国楚简中的文字归入秦篆,就是把汉代经学家自己的认知偏差强加给古人了。不过,从流传至今的文字实物来看,周秦之际的确存在着由早古文字向小篆乃至隶书演化的情况。
今文字体系主要是战国时代各国文字的汇编,因以秦篆为主要形态,故又称“秦系文字"。主要包括青铜器铭文、简帛文书等。其中尤以战国楚简上的文字最为重要。这些文字虽说是春秋战国时期各地不同书体的集合体,但大致上已脱离古文字的范畴,进入今文字的领域,故其书风当属于今文字书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