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书法家印章诺款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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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款“民盟盟员”,应该是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成立的民主同盟的盟员,但“印信之刻”这个说法好像有些问题,因为一枚印章不可能有刻两次的情况(除非第二次刻的时候把原来的蚀掉了)。所以这印章是民盟成立之后新刻的。 “民盟盟员”五字为左起竖排,而一般印文的排列多由右至左。因此个人认为这枚章应是左刻后翻过来的,也就是从右向左刻,再倒过来用。 这种印文排列方式在民国时十分流行,如蒋中正、于右任等人都用过,这里放一下两人的图方便比较—— 中正先生的“中华民国总统府国事主持印”(见《于右任书法集》265页)和“中华民国总统府印”(见《于右任书法作品精选》308页) 这两枚都是于右任先生任国民党政府主席、行政院长时的印章,可以对比看到“民盟盟员”的“民”和“盟员”的“盟”两个字,以及右侧的“华”“人”“民”三字,都是右向左刻后再翻过来的。 而于右任先生同时期自己刻的私人印章则多用右式,比如他的“右任”一印(见《于右任书法作品精选》298页) 和“右任之印”一印(见《于右任书法精选》363页)。

另外,现在市面上有很多关于于右任的印章书籍,其中很多版本都错误地把上面两印中“中华民国总统府国事主持印”中的“国”“事”“主”和下面“中华民国总统府印”的“华”“人”“民”误认为是右任先生自己刻的私章。其实这些印文和“印信之刻”的解释完全可以互相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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