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的纸币是什么样的?
1928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颁布了《国有财产处理办法》和《中华民国通货发行条例》。前者规定由国家接管各省督军长官的兵工厂、冶铁厂、煤矿等垄断企业;后者授权中央银行以发行钞票代替白银和铜钱作为国家通货。于是从1935年起,国民政府通过中央银行发行人民币,同时废止银本位制,实行法币政策。 这套货币体系一直延续到抗战胜利以后。与北洋政府的纸币相比,有着明显的进步。首先是在印制工艺上大大改进,其次不再印刷面额较大的纸币,以免落入伪满、日本宪兵之手。另外还首次发行了印有“中正”签名的纸钞,作为蒋中正个人背书的信用票据。这在当年乱世之中也算是有一定防伪标识的了。 当然最大的进步还是在经济上的。从1935年以后,中国的财政统一于中央政府控制之下(尽管实际效果很差),财政收入也不再被各地军阀瓜分,这使得国民政府有足够的钱来印钞——毕竟钱是自己印的,想发多少就发多少!于是在四十年代初期出现了巨额的财政赤字(因为打仗嘛),这些赤字只好用增印钞票的办法来解决。
这种无限制的增印钞票的后果就是通货膨胀,从1937年到1046年,大米的价格上涨了二百余倍。人民的生活水平急剧下降。虽然老蒋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非常糟糕,但这一直都被认为是蒋家王朝的“特色”之一而被记入史册。 其实国民党在统治后期已经无力再控制地方的势力了。在东北、华北乃至西北地区相继出现叛乱。这些叛乱的实质是当地势力不愿受到中央政府的约束而要求独立。他们或是宣布“独立”,或拥护共产党,总之不再拥护国民党和三民主义。
此时如果国民党当局能够及时醒悟的话,或许还有复兴的希望。但他们却选择了继续战争,希望用武力的办法来恢复已经丧失了的地方的控制权。这无疑是自找苦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