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什么涛声?
“书法”二字始见于西汉扬雄《法言·问神》:“书者,心画也。” 晋代卫恒在《四体书势》中说 : “汉兴以来,而字体罢敝,异趣无穷……”又说: “(草书)兼篆、隶之妙,谓之草书;江东称王羲之为草圣。” 王羲之的《笔阵图》: “夫纸者心使也,墨者心象也,笔者心驱也……故心不虚则势不定,纵横疏密,不择而落,是乃吾所谓草也。 ” 梁朝萧子云说: “草书者,不得虚实,疏密进退,若草若草。 ”南齐崔浩认为: “今字书皆云’草书的‘草’是从草得,其实非也。 ‘草’之言‘急’,谓匆匆遗落也。 ”北朝周弘让也说: “草书者,辞翰多疾,故有草也。其势疾则草,其形逸则草。犹人之有行步,故谓之草书。 ”
唐代张怀瓘在《书议》中认为: “今草书之法,点画均齐,首尾头足,皆应广狭如一,名曰章草。”“若行若飞,谓之草书。字字相离,名为草书。 又有一笔而成,连其中间不隔者,亦谓之草书。” 在张怀瓘《书断》里,把这种一笔成的草书定名大草,并把王羲之、张芝列于草圣之首。
宋代黄伯思在《东观徐论》中进一步发挥说:“章草之名,始于汉章帝时,言皇朝立制,改汉旧式,别创意焉耳。盖章草以点画成字,上承八分,流而不散,下开草书之先。” 黄伯思又把章草与今草区别开来指出:“今草则因事变新,或生或灭,纷纭变化,各有形势,莫有常规矣。” “今草”一词的出现说明从魏晋时期开始,人们已经将楷书之外的四种书体即章草、今草、篆、隶等统称为草书了。因此,后世所称的“草书”一般是指今草而言,它是在章草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并形成多种流派及风格。
到了唐末宋初,人们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这样的一种认识,就是只有像孙过庭所说的那样,既符合笔法规则,又能体现不同风格的草书作品才能称得上是上乘之作。所以他在所著的《书谱》中说: “草贵流转,流行而润,故曰连词;意贵圆劲,含蓄不尽,故曰意连;笔贵曲直,曲者为阳,健发飘逸;直者为阴,庄肃安舒。” 他的这些论述不仅成为当时评判草书高下的标准,而且被后人沿用至今。如明人解缙所说: “结字因时相传,用笔千古不易。 此孙过庭论书要义处。”清代刘熙载说: “草以气韵胜,而笔势为第一义……古人论草,惟以连绵为上品。
盖连绵者,非一笔相连而已;有似断而复连,才有古茂飞动之势。” 清包世臣在《艺舟双楫》中也强调,草书必须讲究章法:“草书章草书章法宜简略者,以其转续以断而气亦不断也。” 由于对草书有上述这样的认识和要求,从而使草书的发展更加有序和规范化,也为历代书法家创作草书艺术作品奠定了理论基础,提供了方法和途径。
总之,书法的艺术性是以它的科学规律为基础的,而书法的科学规律又是建立在继承与发展相互辩证统一这一客观事实上的。
以上所述虽不能尽述当代书法作品发展的全貌,但也大致可以从中看出书法艺术的基本面貌及其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