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几个造币厂?
根据现有资料来看,中国人民银行共设立过706个造币厂(包括分厂),其中大多数已经撤销。目前依然有经营业务的铸币厂只有34个,大部分为省级单位,分布在除西藏、青海和内蒙以外的21个省市自治区。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的最初几年里,主要承担货币发行和结算的职能。随着业务的开展,为便于工作,于1953年起陆续建立了自己的附属企业——印钞厂。这些工厂最初由财政部领导,从1954年开始改由中国人民银行主管,主要负责印制钞票、硬币和票据凭证,并负责装订和发行检验等。 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由于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人民银行原有的许多职能被分解,一部分交给刚刚成立的中国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另一部分则组建了新的部门或专业机构履行。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原属于人民银行的印钞厂也逐渐划归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以及其他商业银行管理。
不过,尽管行政隶属关系发生了改变,这些印钞厂的职能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仍然是负责纸币、硬币的印制发行业务以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随着计算机技术在各个领域的普及和应用,这些企业的生产方式也发生了较大改变,过去那种大规模手工操作的模式逐渐被淘汰,自动化、智能化制造生产线不断引进,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