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有宝石吗?
中国古文献中关于宝石的记载非常之丰,《礼记·聘义》有云:“诸侯使之聘,重明币马各六,玉帛各十。”明张瀚《松窗梦语》也有载:“汉唐间……使者至番邦,必以巾拂御前。曰:‘贡宝’。宝者,珠玉宝石之类也。” 这些记载说明两点问题:一是中原王朝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存在朝贡体系;二是这个朝贡体系中必有“宝物”,且必须是由中原王朝赐予,是单方面的授予行为。
其实,所谓的“宝物”在周代就已经出现了,《礼记·内则》云:“子事父母,左右佩用。右佩玉佩,左佩金佩。”这里的“金佩”“玉佩”即后来“宝物”的前身。而“玉佩”的种类也有多种,《周礼·考工记》中有载:“玉人之事毕,授玉卜,令卜相。”注疏云:“谓玉器成,进之于王,王使卜人筮之。”这里提到的玉器包括璧、琮、璋、笏等,皆属于今天所说的玉石类宝石(软玉和硬玉)。
除了上述两类,还有矿石类宝石,代表为青金石。《史记·大宛列传》云:“大宛国邑皆有柳,其树高数十丈,叶甚繁茂,枝干修直。日初出,照此树下,树影映地,光景历历然。”这里的“柳”即汉代对青金石的称呼,而其原产于今阿富汗北部,在汉代以前传入我国。
还有一种就是有机宝石,代表性为琥珀。汉代刘熙著《释名·释首饰》中就有载:“琥珀,璞也,如鼓浮于水,又似虎魄,可琢作器皿。”说明汉代已经有人将琥珀当做珠宝饰品,而且多为雕刻品而非矿物晶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