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家什么权的?
“书法”二字中“书”指书写,“法”指法度、法则。合起来就是“书法”即“书写法则”的意思。 每个汉字是由笔画构成的,而笔画是有规律的(否则你也不知道怎么写),这种规律叫做笔法;每一笔的形态是多种多样的(否则你也不会选择写哪一笔),其形态和笔顺叫做结构;字与字之间、行与行之间的间隔大小、高低、远近都有一定的分寸,这就是章法。总之,一切有规可循都是“法”。
因此所谓“书法家”就是指善于运用“书写法则”将文字书写出来的人。如果一个字都写不出来,那肯定不是书法家;如果会写,但是不能掌握好各种“法”,写得不好,也不能称“家”。 那么到底什么是好“法”呢?这就没有明确的标准了——“各人眼睛长得不同,口味爱好自然不一”(引古人语)。就像人们看到世界的方式不同、感受到的音乐旋律不一样、吃到的美食滋味各有别一样,对美的感受本来就没有统一标准。所以,无论谁都说不好什么样的“法”最好,除非你认为某个人的“法”写得最好。
当然,我们可以在生活中总结出很多“法”来——比如写毛笔字的时候,我们知道先蘸两次水再下笔,这是“法”;知道了用中锋用笔,这也是“法”;知道了字的笔画顺序应该是先横后竖这样写,这个是“法”……这些“法”都是为书写活动提供的基本元素,没有它们,你就无法书写。 但是,书法家的独特之处在于他能将这些看似平凡的“法”写出神采、写出韵味。正如一位老书法家所说的那样:“把最简单的东西写得让人爱看,那就是功夫。”(转引自《中国书法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