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财政部副部长是谁?
民国财政部长不算多,有记载的就有八个: 宋教仁、李经羲(一)、王正廷、蒋作宾、宋子文、孔祥熙、孙宝琦和翁文灏。 其中有的当过部长,有的只是代部。
1925年3月6日,国民二军军阀胡景翼在陕西西安就任中华民国国务总理兼财政部部长;同年5月去职。 这是民国第一个异姓内阁,也是民国历史上唯一的由地方实力派组成的内阁。虽然胡景翼不是中央政府任命的首任财长,但他是唯一一个有实权的财长,并且给中国财政留下了一笔“胡家钱庄”的遗产。 1928年7月10日,国民党五届一中全会选举宋子文为外交部长,同时决定以宋暂代财政部长职务。
随后,南京政府公布《财政委员会组织法》,设委员长一人,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定一人担任,委员若干人,由委员长聘定。 这个规定给了蒋介石以借重孔祥熙的理由。1928年底至1930年间,孔祥熙曾两度代理财长,并一度兼任币制委员会委员长,主持制定“法币”政策,统一全国的货币发行权。 1934年初,国民党中政会通过《调整财政部官厅组织案》。同年8月,颁布了《财政部官厅组织法》。 根据这两个文件的规定,从1935年起,国民党内正式设立了固定的总会计审查委员会,作为监督国家预算的执行机构。
还设立了一个审计处,专司审核各机关的账目,这些机构直接对国民党中央负责。 这一方面加强了国民党的统管力量,另一方面也削弱了各个派系在财政方面的权限,直接影响了各省自己的“小账房”。为了应付日益增加的军费开支,当时的财政部长宋子文甚至动用了国库中的储备金,这遭到了总会计师审委会的反对,以致宋子文的这一举动未能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