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年有错版币吗?
众所周知,1912年由朱元璋的御笔签字,改“元朝”为“民国”,结束了蒙元奴隶统治中华历史16个世纪。从一九一二年至一九四九年,分为五个年代,其中,有三个不同的国家,即: 1912-1928年的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时期) 1928-1937年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初期) 1937-1949年的中华民国(抗战与余震时期) 1949-195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经济时期) 1955-196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跃进”与“文化大革命”时期)。
那么,从一九年三月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开始,至十九年十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止,此一时期的人民币称为“中华民国临时人民币”,以区分同时期全国其他地区的币制。从二十六年七月七七芦沟桥事变发生,至三十一年日本投降止,此一时期的“中华民国救国钞票”,系为对抗日据区的伪“国民政府”所发行的钞票,而“冀钞”、“鲁钞”、“察钞”、“热钞”等则有各省的地方央行印制,并贴有央行保证,可视为“中华民国人民兑换券”。
至于在台湾,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迁至台北市,新国家使用台湾省银行的新人民币来继续流通,并一直使用至1976年12月31日收回,作为新台币取代。而此时在大陆,1949年12月1日人民金融成立,将各解放区银行及华北银行、西北农民银行陆续改组,1951年的“三反五反”运动,使国家银行在1952年将华北银行及西北农民银行收归国有,同时实施银元改革,以金圆券取代铜元“贰角”、“壹角”、“半角”三种铝币,所以此时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国人民币,实际上已不再具有铜元本位制的性质,而成为金圆券本位制的兑换券。同时,将“中华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版”、“中华民国三十年(1941年)版”、“中华民国三十年(1942年)版”、“中华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版”、“中华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版”的“中华民国人民币”改为“华东民主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华北银行”、“晋绥政府实业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五个单位分别印刷的“人民币”,而“中国人民银行”则在其后加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政部银行行徽”于正面;另外又将“中华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十月十日起实行”的发行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政部银行成立于本年度十月”,此种改法,应为规避法律。
直至1948年12月23日,发行了票面分“壹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六种面额的“中华民国农民银行”农民铜币(见图)。这种币制除了正面图案不同之外,背面的纹饰全部为“拾圆”。这是中国唯一一种在形制、图案和铸造数量上与当时的美国美元十分相似的币种。该币于1949年3月正式流通。
194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布成立,1951年7月开始发行第一套人民币。1949年10月1日,第二套人民币(上币(六)1949)正式投产,1955年5月15日又更换了主辅币制,并一直使用至今。
从以上叙述可以看出,中华民国的正副简称、年号都曾经出现在人民币上。就象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年(1949-1959)纪念版上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字样一样。虽然,台湾至今仍在使用“中华民国”的国号,并断断续续地印刷新台币,但中国大陆已不再认同此一名称,故1949年以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货币上,“中华民国”字样均是作为历史古董受到保护,不会令人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