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器是艺术作品吗?
艺术是指人通过有目的、有意识地借助想象力与创造力,使之物化为审美形象和社会文化的一种精神文化活动及其成果。是通过语言(文学)、声音(音乐)、形象(美术、舞蹈、电影、戏剧、曲艺等)来反映生活,表现作者思想感情的一种手段。它是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结晶。人们常说的艺术品包含着两个概念:一个是“艺术”,另一个是“品”,前者是方法与手段,后者则是指产品、物品之类,它们的综合理解应是“运用艺术方法与手段制作出来的产品。”
人们在认识艺术这个问题上,一般常以绘画、雕塑、音乐、舞蹈、文学、曲艺、建筑等为艺术范畴。这种理解与认识,应是人类在一定的社会历史阶段上受客观条件(生产力水平、社会科学技术条件等)约束的认识,是带有片面性和局限性的。例如建筑,现在把它当作一种艺术,而在原始社会恐怕只能看作一种实用品(仅能避风雨御寒,保护自己的生存)。因此,人类对艺术这一问题应从发展的、历史的观点(有几百万年人类历史与几十万年人类原始社会历史观点)来看待,人类的劳动实践、艺术创作是从低级到高级发展的。
瓷器是人类艺术,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艺术品。瓷器是人类在生产劳动中经过成千上万年不断实践,利用自然界的物质和自身创造的物质,在极高的智力、技术水平下创造出的一种艺术。这种艺术是人类对物质世界的“转化”能力,对物质的性质、结构、形态、功用所达到的最高层次,是集科学性、创造性与审美鉴赏性为一体的优秀作品。因而,它应是人类艺术中的精品,人类的财富,它的价值在于它的“实用性”。社会需要她,人们利用她,珍爱她,使她有永生不灭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