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民书法家?
谢邀!这个题目好大啊,一时不知从何答起。 先说一下我对”书法家“的理解吧!我觉得书法家就是善于利用书法表现自己情感的人。所以这里的书法应该理解为”技法载体“,而不是”艺术形式“。因为任何一门技艺(如雕刻、绘画)只要达到了一定的程度,都可以作为情感的载体。而一旦这门技艺成为了情感的载体,我们就称其为”艺术家“了。所以张怀瓘《书断》中评价草书祖师爷王羲之的时候说”善隶书,真书,行草,不拘一格,风骨遒劲,情趣盎然“正是说的这个道理。
所以,如果我们要评判一个书法家的水平如何,我们主要看的应该是其技法(这是最核心的要素),但绝不是看其有没有所谓的风格。有风格的所谓大家,如王献之、米芾、赵孟頫等,他们的字一看就觉得”哦,这是某人写的“,这就是风格的力量;但也有很多人没有自己独特的风格,甚至笔法都不完整,如宋克、文征明等人,我们不会一看到他们的字就说”哦,这是某字某某写的“,就是因为他们的技法不完整,不能成为情感的承载体,所以其书法作品的可欣赏性就要差一些。
回到这个问题,”哪些书法家可以被称作民书法家呢?“我的理解是这些书法家要有民众基础,要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要能够走进百姓的生活之中。那么具备这样特点的书法家肯定有其独特之处:一是其书写内容必定是百姓喜闻乐见的,而不是那些只适合专家研读的所谓古文;二是其笔墨当是大众能接受的样式,而不是那些只有文人雅士才能欣赏的所谓丑书;三是其书写姿态一定要大众能接受,比如那些必须正襟危坐,执笔悬空,书写很费的书法家就不是大众喜欢的对象;四是其价格一定要大众能接受,如果是那种几元一张的自成一家却难以被大众认可的作品就略过不计了。符合这四条的书法家才能被称为民书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