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又称什么?
在国际社会中,各国货币由于发行主体不同,其性质和作用存在一定差异;同样,我国的人民币(CNY)与其他各国的货币也存在一些区别。 这些区别主要表现在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国家信用凭证,具有法定地位。并且只能由国家指定机关发行。
而其他国家的货币主要是由中央银行或其他指定机构代表该国发行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是除了这种国家发行的基础性规定之外,国际社会上对于各个国家金融体系、发行体制等差异性的内容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国际上各国民间对于不同国家货币的称呼也是不尽相同的,例如: 中国——人民币/RMB[1] 美国——美元$ 欧洲——欧元€ 日本——日元¥英国——英镑£ 瑞士——法郎CHF澳大利亚——澳元AUD加拿大——加元CAD俄罗斯——卢布RUB印度——卢比INR南非—兰特ZAR…… 由此可以看出,在国际社会中,不同国家货币的名称由于发行主体不一而各有不同,但是它们都具有法定地位和强制性。在贸易融资中不能自行选择交易媒介。
除各国法定货币外,国际社会上也广泛存在着某些“超主权”性质的储备资产,这类资产一般具有高度的流动性且风险较小,因而可以作为国际清偿手段被广泛的使用于国际贸易和投资之中。其中以黄金和美元最为典型。 虽然近年来随着各国货币政策调整和国际社会经济环境变化,各国法定货币的地位受到了一定的挑战,但是作为国际结算/信用基础上的核心地位并不会因此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