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的人民币有收藏价值吗?
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虽然不具备货币属性即不能用于交易,但是具有法律的效力并且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说,损毁、丢失、污损人民币应按规定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七条规定:"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伪造人民币。禁止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第四十三条规定:"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处拘留,并处罚款;买卖假冒的人民币,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二)出售、购买、利用计算机网络提供或者获取信息,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危害人身健康安全的;四)制作、出售、传播淫秽物品,扰乱社会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中规定:“伪造、变造……金融机构票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