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年十分多大?
三十年的时间跨度不大,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来讨论: 一、1930年至1945年 这一时期的重量单位“两”与今天的重量 units: 一斤=500克=一千五百市斤 一两=31.25克 二、1946年至1949年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依据战前及战时的物价指数进行货币改革,发钞78亿元,以替代法币。
为了抑制通货膨胀,当局颁布《金圆券发行办法》,规定金圆券发行总量为7.9亿枚(其中含伪满钞票1.4亿枚),折合银圆金额4.7亿元,限令人民缴纳黄金、白银等贵重金属和收存的外汇实物资本,换取新发行的债券。金圆券的名称虽然含有金的成分,但实际上是一种纸钞,没有黄金储备作后盾。
随着战争局势的恶化,国民政府的财政收入大幅度下降,对金圆券的信心的丧失,金圆券的贬值速度急剧加快。到1948年末,金圆券的发行量已经达到30多亿元,相当于原来总额的6倍以上。 1949年初,金圆券的价值仅为原来的千分之二左右。 三、10元人民币等于多少银元 = 10/0.2%=500(倍) = 5000%(百分之五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