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年伍圆币重多少克?
1911年辛亥革命胜利后,清帝退位,中华民国成立,我国人民从此开始了共和制政体的新纪元。在钱币上的体现,则是在于将古代币上铸有的帝王名称改为“中华民国”四字,且将币值一律改为“壹圆”,以示新事物取代旧事物。据记载:中华民国建置初始,财政部设计有新式人民币2000万元,以壹圆为主,伍圆与贰圆者为辅。此两种贰圆与伍圆币(后改称拾圆)铸成后未发行,另加铸壹角或贰角者作为辅币。
民国创立初期,我国社会经济极不发达,金融领域甚为混乱,银元的含金量无固定标准,且各银产区分排不同,有鄂产有号银圆,又有广西银圆局铸造的袁大头。辅币有清末北洋政府的“大清元宝”铜元,及各省翻铸的“铜币”,还有天津仿日本古式“二郎板”制钱。当时,市场上通行的银币主要包括云南、浙江、江西、广东、湖北、湖南等省造制的共和钟山、奉天造、开国纪元、四川军阀邓、霍、田、杨制造的各种版别“汉币”以及袁大头。
至1929年,为整顿经济、充实银行储备、筹集币制改革垫款之需,国民政府通过接收、接管、接收现金、收回纸币及各种债券、发行新币等种种措施,增加并集中了通货储蓄。同时,积极整顿铜元流通,以25枚当1元为主,另10枚、5枚、4枚、3枚、21枚、18枚多种辅币也同时在市场上流通。
新币制于1935年11月正式公布实施。规定以银本位为本位币,定名“一分”为最小单位,1元为10角,五元为1披尼(印度用银币)。并规定限以现银支付,不得偿付任何债款;如有违反,视其数额予以惩戒。新币制的实行,使中国的币制第一次获得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