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板桥的作品有哪些?
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中国从古至今涌现出了许许多多的诗人、词人、散文作家、小说家等等,而郑板桥就是这其中的一位。郑板桥不仅在文学方面有着一定的造诣,而且在书画方面也是独领一畴。
郑板桥(1693—1765),原名郑字,号板桥,江苏兴化大蒋庄人,清代书画家。康熙秀才,雍正十年举人。历任山东范县、潍县令,常州府、江宁府知府等职。善诗书画,诗书画兼精,所谓"诗书画三绝"。一生书画题辞约2000余首,有《板桥全集》。
在文学上,有“淄川县人生气死,临邑县群众听经死,高唐县官人妒才死,华阴县营吏弃官死,郑板桥下不来台”的谚语。尤工书,能诗、善画,与罗聘、李兆洛、赵野航并称“扬州八怪”。一生创作了大量水墨画,以兰、竹、石为佳。所作墨兰,写意传神。所作竹石,酣畅淋漓,尤具特色。其诗书画艺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声誉。
在仕途上,郑板桥虽在清朝康熙年中(公元1693年)就中了秀才。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中了举人,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被授职为山东范县(今河南濮阳范县)县令。乾隆八年(公元1743年),出任江苏徐州符离巡检。乾隆十一年(公元1746年)十二月,升福建长乐县知县。在长乐县任职期间,因遭妒被弹劾,于次年春罢官。自此,郑板桥一直居家乡,以卖书画自给。
在扬州八怪中,郑板桥居长。因为才高,性格昂昂不群,最善讽谏,所以不能容于同乡世俗。他在山东范县当县长时,因为不趋附权贵,排斥异己,遭到举人书函弹劾。在江苏徐、宿任职时,徐县知县查字误,误将“徐”读作“快”,郑板桥大笑,对查县长说:“君欲识字,莫若‘徐’字为佳,‘徐’字‘言’旁添‘走’,岂不正‘快’?”以此被劾,罢官回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