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是如何分辨时辰?
古人是一天分为十二个时辰,现在是指二十四小时。一个时辰指现在的两个小时。例如:“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这样十二个时辰。清朝时候还是一样的。只是在钟表没有出现以前,他们是按照漏计和日午及夜晚三个时段来计算十二个时辰的。午夜十一时到凌晨一时,为子时,农历的丑时,上午一的时到上午的十三时,为辰时,上午的十五时到上午的十七时,为末时,晚上十七时到晚上十九时,为酉时,晚上九时到晚上十一时,为戌时,晚上十一时到凌晨一时,为亥时。这十二个时辰和现在的十二个时辰一样。因为古代人一天吃两顿饭,所以过去把夜膳也看成是一顿饭。十二时辰中的午时下
午,在现在的人的来说,是两天中的一顿饭。
另外,古代人用的计时器叫漏壶。根据壶中水的减少记时;水不倒去,记白天;要记晚上,就把水倒尽。这种计时方法,白天和黑夜搅在一起,而且夜晚还不算是一天的终点,所以记子时就不能算是一天的开始。如果把昼夜分开,记时单位就要比现在的大了。
古人记时,还要别于日午和半夜。日午是指中午,半夜是凌晨,这两点时,万物萧条,气温极低,人们休息了。所以古人就把日午和半夜特别划分出来。
当然古人还会辨十二时辰,可是与今日之比,颇有不同。如古代将一夜分为十二时辰,分为五更,即:一更、二更、三更、四更、五更。一更是夜间九时到十一时,二更是夜间十一时到凌晨一时,三更是夜间凌晨一时到三时,四更是夜间三时到五时,五更是白天五时到七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