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作的邮票有价值吗?
公司制作个性化邮票的发行目的,虽然并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广告宣传,但只要有发行量和面值,并且是真实邮寄使用的,其票证的支付功能真实存在,即具备了凭证价值,并具有对应价值的财产属性,是被刑法所保护的对象。从侵犯凭证数额上讲,刘建东组织窃取未发行的公司邮票2万余枚,票证面值96万余元,符合作为犯罪处理的起点数额标准。从客观上讲,刘建东等人有偷取、销售邮票的行为,并且有证据证明确实销售了大量邮票,达到了追诉犯罪的起点标准,根据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可以推定还有销售行为。从主观上讲,结合案件一系列事实和证据,有理由怀疑刘建东等人不仅仅想侵吞、出售邮票,而且最终确实实施了出售邮票的行为。综合考虑以上情节,刘建东等人的行为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客观要件,应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