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白水晶帽顶是几品?
清代官帽顶分朝珠顶和帽花顶。只有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及一、二、三品官员才能使用朝珠顶,其材质和颜色分别为:翠、红蓝宝石、金银瓜子。其余四品以下的官员及举人、贡士等戴花翎、帽花,其材质和颜色分别为:珊瑚、蓝宝石、晶石、素金。
具体而言,顶戴的等级分制是:一品为红宝石顶,二品为祖母绿顶,三品为蓝宝石顶,四品为珊瑚顶,五品为猫眼石顶,六品为砗渠顶,七品为素金顶,八品为阴文金顶,九品为阳文金顶。普通秀才可以佩戴银顶和蓝玻璃顶,举人可以佩戴金顶点翠花。
清代后期顶戴制度有所变化,一品到九品官员皆佩戴朝冠花,朝冠花的颜色为红色,而区别品级的标准是花朵上点缀宝石的数量,一品为14颗宝石,九品3颗宝石。
由于宝石稀缺和清晚期财政困难,部分顶戴由替代品取代。一品顶最初为红宝石,后来用红色玻璃代替;二品顶用绿色玻璃代替;三品用蓝色玻璃代替;四品和五品用红色珊瑚代替;六品用白色的车渠(砗磲),七品、八品和九品用金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