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货币银行是什么?
“中国货币银行”这个称谓有些奇怪,似乎是在说中国的货币政策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执行的(或主导的)。 但事实上,我国实行的是以宏观经济调控部门为中心的货币政策制定和执行体制。 具体说来就是由国务院牵头成立全国金融稳定协调小组,成员包括所有主要的中央金融机构的主要领导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领导。
在协调小组下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中央金融机构”是指主要开展市场化运营的各级商业银行,而不是指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
我国的货币政策制定和执行主体实际上是由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金融机构组成的。 这种体制上的安排是以1995年实施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为基础的。 该法第3条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政府的组成部分和银行的主管部门,应当全面执行国家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6条也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决定发行货币” 也就是说,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既执行政策职能,又履行部分政府职责,还具有商业机构的属性。 这实际上构成了近年来我国所奉行的“宏观审慎+微观监管”的双轨制管理框架的基础。 所谓宏观审慎管理主要是由国务院相关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对系统性风险的监测、评估和管理。
而微观监管主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部门依据法律授权对金融市场主体实施的监管行为。 二者之间其实是一种分工协作的关系—— 在目标上,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监管都是为了实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目标; 在对象上,宏观审慎管理主要关注跨市场、跨行业的总体风险,微观监管则侧重于个别机构和产品的合规性; 在手段上,宏观审慎管理主要运用结构性、制度性的措施,微观监管主要依靠行政的、法治的手段。
当然,在现实经济运行中,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监管两者是无法完全割裂的。 所以经常是配合实施,或者说是协同运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