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盒上中国关税未付是什么意思?
这是进口烟草制品的完税价格标示,表明该香烟在生产国(地区)缴纳的出口关税尚未支付。 我国的《关税法》以及相关的法规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与货物进出境有关的下列事项并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一、交易的合同或者协议; 二、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包装种类; 三、货物的原产地; 四、交易的价格、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 五、货物的收发时间; 六、其他需要申报的事项。 同时,根据我国《进出口商品目录》的规定,卷烟属于法定必须申报的商品,其相关的法定声明项目包括:品名、品牌、产地(生产国/地区)、出口关税税率等。 所以,在烟盒上看到“中国关税未付”的标识,正是反映了该香烟在生产国(地区)缴纳了出口关税这一事实。
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从事烟草专卖品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二、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具有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质证明;三、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设施。”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只有依法设立的烟草专卖品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才能够代理烟叶等的进出口。而个人是无法办理烟草专卖品的进口手续的,更不可能有专门用于进口香烟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