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人民币什么时间出的?
194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发行货币,但该时期发行的货币只限于军用,流通中的钱币还是以法币为基础的。 1948年12月,人民银行发行了“人民胜利折实券”,作为战后经济复兴和重建的基础。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决定废除国民党国民党政府的“法币”、“金圆券”等币值严重贬值的通货,同时收回各地商业银行的营业资格,将原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国贷公司的全部,以及农贷公司的大部分合并组成新的中央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自1950年起陆续发行的人民币代替“人民胜券折实券”,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合法流通的人民币。
1953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对货币进行整顿,回收旧币,销毁霉烂变质纸币,保证货币质量。到1953年底,收兑一切非法所得的“黑市”钞票,使人民币成为唯一的合法通货。 随着新中国的建立,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为了稳定市场,促进贸易增长,1951年2月起,政府开始统一管制外汇,实行对外贸易和金融管制,禁止私人套汇、炒汇。1952年下半年起,对外贸易逐步放开。
从1950年至1953年,由于严格控制货币供给量,国内商品供应充足,物价稳定;与此同时,通过发展工农业生产,国民收入以年均10.8%的速度递增,这就为稳定币值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这一时期的币值稳定是有坚实基础的。 尽管如此,在这一阶段也出现过两次较严重的通货膨胀。一次发生在1950年到1951年间,主要原因是财政开支增加过快(1950年比1949年增加35.1%),超过了国民收入的增速,引起通货膨胀;另一次是1958年的粮食通货膨胀,原因在于“大跃进”中过分夸大了粮食产量,低估了粮食价格,导致国家用过多的财政支出补偿收购超过计划数量的粮食,造成财政支出膨胀和通货膨胀。这两次通货膨胀都得到了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