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钞具有收藏价值吗?
“中国人民银行”行名的纸币,简称央行的纸币或叫央行券。从第一套到第五套,除了第四套人民币50元、100元劵(80版)有两张异形钞外,其他都是普通长方形的钞票。而2019年发行的建国70周年纪念钞和刚发的冬奥会纪念钞均为塑料钞,这是中国人民银行首次发行塑料钞。 我国至今已经成功发行了五套人民币,在每一套人民币中都有不同版本的纸币。其中不少纸币因其存世量稀少,在市场上受到追捧,价格上涨较快。不过,并不是所有的纸币都适合用于交易,有些甚至不能流通。那么,哪些纸币可以正常交易,哪些必须予以回销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64号相关规定,以下这些类型的纸币属于依法应当回收的货币:
一是在流通领域中只能少量存在,主要用于专题展览、收藏、装帧和发行人民币纪念币的;例如,第四套人民币1角硬币;
二是因技术因素等原因,经批准停止流通并经严格规定的;如第二套人民币中的1分、2分、5分纸币;第三套人民币中的1角、2角、5角、1元、2元的硬币;
三是只作为特殊兑换券使用的;比如第一套人民币中的“工农兵”、“牧马”等少号码券种。 中国人民银行在1992年和1995年就两度发布公告,对库存旧币进行清理,并将部分旧币投放市场,以回收流通中的假币,维护正常的货币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非法持有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仍然持有的,公安机关应予拘留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因工作疏忽导致假币流入市场的,也会受到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