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押宝盒有价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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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的应该是“押宝”游戏吧,这是民间非常流行的一种博戏. 一般用竹木或象牙制成小棍,上面刻有字,正面刻一字,背面亦刻一字,游戏时双方各执一端,同时抛向空中,根据落地字形判定胜负,以猜中多少决定赌注的归属。因每次所掷字母个数不等(一般是5个、7个和9个),故又别称“猜三枚”“猜五枚”“猜九枚"。也有个别称“射雁”“射覆”者,实则指同一类游戏,即利用某种方法暗语来预测某个事物,其本质仍是“猜”。

清人赵翼《陔馀丛考·射覆》:“今人戏中有射覆一法……此盖本古人之覆射而微变者。盖以物遮掩,人不能视,只凭手指所触,言其多少。少者胜,多者负,盖取诸《庄子》‘孔子见老聃,老聃右手据杖,左手案几’之意。”

关于这个游戏的起源,有说是源自宋朝的,理由是宋朝王应麟《玉海·卷四十九·杂录之十四·投壶》载:“宋太祖喜射覆,以手巾投盂中,置四足盘上,覆之以盂,帝亲射之。”又有说源自明代,理由是明人陈耀文《天中记·卷二十一·方术部·投壶》载:“余友人施氏,家有旧帙,内一书乃洪武二十三年圣旨,因令官生习射。内云:‘近阅传教习射及投壶等式,颇善。’”不过这些说法都缺少史源依据。

我认为这个游戏起源于元末明初,理由是在这一时期广泛流传着一种“卜术”,即借助某种物件来预示未来,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卜杖”,又名“卜筷”,就是一根短棍上刻有一条直线,游戏者根据手上两根指头的接触,判断直线位置的高低,以推测未来吉凶。参见《元史·卷二百零六·刑法志二·杂犯》:“凡卜筮,犯者杖一百七。”

明人刘侗、于奕斋《帝京景物略·卷之三·城内外西》:“无子者,买卜儿、卜孙……摇动问休咎;未尝见手划字作卦者也。”又同书《卷之一·山水上·燕台八景》:“每至岁朝元夜,各家园巷口,结彩悬灯,买卜儿唱卖元宵。”可见这种游戏在当时是极为流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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