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71年是哪一年?
民国71年即公元1982年。 “民国”二字作为朝代名称使用是指中国历史上由孙中山先生领导的南京临时政府和北伐军占领北京后成立的北京政府(1912-1949),与北洋政府(1912-1928)及中华民国政府(1945-1949)有所区别。 “民国”之称始于辛亥革命成功后,武昌起义后建立的湖北军政府于1912年1月6日改国号为“中华民国”,定都于武昌。
随后袁世凯夺取辛亥革命胜利果实,逼迫黎元洪解散湖北军政府,成立北洋政府,但民国元年(1912)二月十六日在英国议会中,英国外交大臣葛雷格准许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等地使用的“中华民国”的名称,因此这一时期英属殖民地均采用此名。 1913年后各省所行公文多称“中华民国某省府公函”或“某省府呈为某事……”之类。而中央机关及各地官厅则沿袭旧称,至1914年才一律改用“中华民国X年”纪年。
“民国民国”的说法一直延续到今天,不过现在官方正式称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顺便一提,在中文里还常有人将“民国”简称作“民”;但是这样容易与“民主共和国”的“民”字弄混。所以应该避免这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