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税务局长是谁?
1928年5月—1930年3月,南京国民政府设立税制改革委员会,负责制定国民政府的税务制度,袁祖贻任委员兼总务处长(相当于现在的税务司司长),主持编撰《中华民国税制》; 1928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在湖北黄冈设立中央税试验场,由袁祖贻担任主任。中央税试验场的职责是研究、实验各种税收政策以及具体征收办法。 1929年初,财政部拟订了包括24条条款的《所得税法》,并决定先就工矿业及商业税开征,作为试办,袁祖贻被任命为该科(所得税科)科长。
1930年3月,国民党政府设立税捐统理局,任命雷振春为副局长,袁祖贻为总局秘书。
1931年7月,改组后的财政部设立所得税司,袁祖贻被任命为司长。 1933年4月,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抗日救国宣言》,提出停止内战、一致对外、建立国防政府和抗日联军等17项纲领。蒋介石为了消灭共产党领导的红军和武装力量,命令各路军队发动“围剿”。这时,袁祖贻积极筹运军饷,全力配合“剿共”。 1935年年中,袁祖贻担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同年冬,他参与策反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宋哲元,被委派为北路军办事处副主任,与八路军南下的代表叶剑英接触,商谈联合抗日的具体问题。
抗战全面爆发后,袁祖贻历任第二十四集团军少将参谋团长、第三十军团参谋长、第四十九军代理军长等职,参加了随枣会战、枣宜会战。因功获云麾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