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瓷器能署名的是什么品?
题问中所说的「民窑」,应该指的是民国时期民窑(即非官窑的瓷厂)的产品。 民国时期的民窑产品,按烧制方法分,主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青花瓷,另一类是粉彩瓷。 青花瓷的烧成过程需要经过两次高温,胎体施釉后入炉烧制,温度大约为1300℃左右;而青花颜料中的微量元素钴,在高温下会进入釉质表面,形成一层晶亮透气的青色釉膜。冷却后的瓷胎注入颜料,进行二次上色,然后再次入炉焙烧,这样才形成了我们最终看到的青花瓷。所以,民窑的青花瓷是可以书写落款的,而且不少精品民窑青花瓷上的书法款识相当精彩。 至于粉彩瓷,因为其是在青花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所以也同样是先书写好落款再用特殊工艺焙烧而成。一些水平较高的民窑,如河北的「永顺兴号」、江西的「民丰泰号」等都是可以撰写落款的。不过和青花瓷相比,粉彩瓷的落款要低调许多,多书于器物的里壁或底部。
还有一部分「民窑」指的应该是手工业者自己设立的窑场,这些窑场的器物可以认为是手工产品的代名词,当然也可以书写落款。这一类的民间窑口数量极大,难以细述。但因其市场有限且品类大多单一,故不易保存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