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四十五年是公元几年?
1945+2 =1947年。因为民国纪年和公元纪年的换算,是采用“公元元年”这一时间点,而不是采用公历一年的365天作为标准来计算年份数。所以如果算民国六年,应该是1917年而不是1918年。同样道理,民国十四年是1925年而不是1926年。民国三十四年就是1945年而不是1946年。
民国四十三年是1944年(民国三十三年),那么民国四十五就是1947年。 而国民党政府在1947年制定的《中华民国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规定以“中华民国三十七年岁次戊寅四月朔日起,取消所谓‘中正纪元’而改称‘民国某年’”,并规定“自民国三十八年正月一日始,所有公文中,关于公元计算之数字一律改用民国纪元”。民国四十七年(1948年)的农历正月一日才开始使用。但该文件没有明确具体年份改用民国纪元的具体日期,所以有此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