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领总统府是肖像作品吗?
油画《占领总统府》以宏阔的画面,表现了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时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国民政府总统府,升起第一面五星红旗的震撼场景。作者陈坚为国家一级美术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油画学会理事。
作品以南京解放为历史事件,用油画这一艺术形式展现,真实、细腻、完美地呈现了人民解放军占领总统府的过程。画面上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广场上飘扬的五星红旗、解放军指战员及群众昂扬的精神面貌、古城南京的春色,以及作为事件标志的总统府建筑,使这一历史题材在油画作品中以气势磅礴、震撼人心的面貌充分展现。
油画《占领总统府》于2005年获得第十届全国美术大展金奖,并被收藏于中国美术馆。画作描绘的是历史上的具体事件,而不是抽象的事件,作品所描写的人物都是有着独特人物和背景的历史中的人,他们通过具体场景中“占领总统府”的实际行动展现了具体的形象。
《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一款所指的“作品”,主要是指具有独创性的表达,而不是对事实或者客观事物本身的保护。《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符合的要件之一:具有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和创作表现个性的创作活动产生。不论作品的创作形式和具体表现如何,都必须是作者自己的“独创”,这种“独创”必须是作者独立地贯彻其取舍、安排、设计思想的体现,并不是要求必须是“首创”即历史上从末有过相同的创作出现。油画《占领总统府》是陈坚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表现个性创作出来的作品,该油画是其独创,并不是“首创”,因为历史上已经有若干电影和电视描述过该“占领总统府”的事实场景,但并不影响油画《占领总统府》的“独创性”。
作品所保护的是以表达自己情感意志的“表达形式”,而不是形式中所承载的“事实或者思想”,对油画《占领总统府》的保护并不影响其他人以音乐、文字、雕塑、电影等其他形式来表达“占领总统府”这一历史性事实。从现实情况来看,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著作权立法中,都把历史题材也纳入了保护的范围,如表现拿破仑的战争场面,表现甘地领导的印度独立,表现美国建国的历史等等。
因此,表现历史上的真实情况,具有独创性的油画《占领总统府》是法律所保护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