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与写字有什么区别?
这个问题,其实问得有点笼统. 书法的范畴比书写要宽泛不少,我们日常所说的写字、书法其实都有广义狭义之分;从古代的角度去看“书法”这个词,是指用毛笔写的字,包括篆书、隶书等,那么现在说的写字基本上指的是楷书,而书法则包含了各种字体和风格;现代意义上所说的写字多指实用性的书写,通常用的是钢笔、圆珠笔或者铅笔,在字体上一般也遵循了楷书的规律——当然也有用毛笔来写楷书的,这跟古代人平时多用毛笔有很大的关系。
所以我觉得要从两个层面上去分析这个问题:
1)就古代人的角度来说,书法等同于写字,因为古代人主要用的是毛笔,那么无论是隶书还是草书,只要是用毛笔写了出来就是书法,而不是像我们现在这样把书法限定为某个特定的字体或风格(比如人们常说某某是书法家但很少说他是书法家)......这是古人对书法的定义;而我们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硬笔字虽然也是按照楷书的标准去练的,但是本质上已经算是书写而不是书法了,因为在古代是不存在这种硬笔书法的;如果非要论及的话,只能说是硬笔书法艺术。至于为什么在古时没有硬笔书法的存在,我想可能是由于当时大多数人都使用毛笔的缘故吧,而且就算是有硬笔的存在估计也不会普及开来,毕竟毛笔写字比较方便嘛~
2)就现代人的角度来说,书法等同于写字,因为我们如今使用的硬笔和以前的毛笔在书写方式上是差不多的,只是工具不同罢了;同时我们也没有必要再区分什么书法和写字的区别(我本人觉得),反正都是用来写的嘛~~ 如果非要说区别的话,恐怕也只能是“审美”上的不同了吧:古代的书法更多的是追求一种意境,例如“飘若浮云,矫若惊龙”的曹植形容王弼的字;又如晋代卫铄说王羲之之字“飘飘有意远,落落有清气”——显然古人的书法是要讲究一种审美的,而这种审美往往体现在一些书法作品中而非单纯的实用;而在现代,我们所追求的则是一种实用性,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写好字”,所以我们所学的更多的则是“规范汉字”而非“书法艺术”——至少我们在课堂上学到的应该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