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封翡翠什么意思?
2016年1月,缅甸政府发布了《天然宝石(包括玉石)和珍珠出口管制令》,对玉的开采、运输、加工和销售都实施了严格管制。 首先在开采方面,除原先注册的7家矿业公司(包括翡翠矿山在内)外,其他任何个人或企业,不得擅自开采玉矿。对于已经开工建设的玉矿,新法令要求他们必须继续经营,不得关闭。对于私自采矿的个体,一经发现,将处以巨额罚款;
其次在加工方面,根据该法令,所有加工场所都必须设在指定区域内,由相关职能部门监督。同时严禁有任何形式的走私活动,无论是原矿还是成品,一经查出,将对双方追究责任。 对于销售市场,该法令也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第一,任何私人不得交易价值超过5000美元的珠宝;第二,任何公开拍卖会,参加者所购商品总价值不能超过1万美元;第三,任何私人不得通过信件、快递等方式向国外邮寄价值超过5000美元以上的物品;第四,凡出口到国外的商品,都必须有原产地证、进口国客户订单、出口国客户发票、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文件,证明货品来源合法。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之前也有相关规定,但此次法令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并对一些条款进行了细化,因此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