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中国艺术的境界?
我比较赞同许明先生的说法(《谈艺·续编》),认为中国的艺术不是“实现”出来的,而是“创造”出来的——虽然他讲的是书法,但我觉得同样适用于其他艺术。 什么是“实现”呢?它意味着一种完成状态,一种可达可至的目标。就像我们学写字,先要有正确的执笔运笔姿势,然后练习笔法(结构),再练习字法(布局)……一步步慢慢训练,最后达到“能书”的状态。这个过程是循序而进的,是可以量化的。当然你能力有高有低,进度会有快有慢。但是不管怎么说,它是可以一步步“实现”的——只要你按照正确的方法坚持练习。
可是“创作”不一样。创作是一个瞬间的爆发,是一种能力的显现。就像我们在生活里见到一个气质超群的人,你会不由自主地说:“这个人有涵养!”或者说:“这人有个性!”其实所说的就是这个人的“创作”,这种瞬间的爆发,是很难被量化计算的。 这就是为什么中国书法中“创作”要比“技法”重要得多。为什么学书法要从创作入手而不是从技法开始练起。因为有了创作的能力,自然就会有好的技法;如果没有创作的能力,再好的技法也不过是空谈。
在许明先生的书中,说到自己的创作体验时,他说自己总是“兴之所至”“信手写来”,并且往往是在“无意于书之际”,反而能达到“逸品”的最高境界——“其所作皆惊人之语、惊人之作。” 这是因为他把“创作”看成是灵感迸发和情绪宣泄的过程。它离不开创造力、想象力,更需要感情的支持。所以中国艺术才那么强调“意境”——那其实是创作者情感世界的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