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国英书法家?
国英书法家这个概念,大概是最近这些年才出现的。 出现的原因大概是因为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使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加多元化和便捷化,因此对信息内容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由于传统媒体如报纸、杂志等受到新媒体的冲击,其用户数量也不断下降,因此这些媒体为了吸引用户,也在不断提升自身的内容品质,其中就包括对一些原创内容的版权保护。而原创内容的版权保护又与每一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因为现在绝大多数的文字作品(包括书、报刊杂志的文章以及微博、知乎、豆瓣等的言论)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所以无论是出于信息内容质量的考量还是对原创内容的尊重,都推动了“知识产权”概念的不断普及。
在这个大环境下,“知识产权”相关的用语也开始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日常交流之中,并用以赞扬或者批评一些社会现象或事件,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神作《魔兽世界》”、“某电影盗版太猖獗,损害了创作方‘知识产权’”等等。而在“知识产权”概念被广泛使用的背后,其实是一种全球化产业分工协作的趋势,即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
在这种趋势下,作为知识产权重要组成部分的版权,其内涵也在不断拓展延伸。今天,当我们提到“版权”的时候,已经不仅限于以前的出版体制下的著作财产权,而是扩大了范畴至一切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而且这种创造性活动可能是一种个人行为也有可能是一个群体的活动。 因而从这一层面上讲,每一个热爱文字并渴望分享自己的见解的人都可以成为一个“作家”;每一个人通过电脑、手机输入自己的灵感并以电子形式的文件储存的每一个人都可以拥有一个“文学梦”并且可以朝着实现“作家”梦想迈进。
当然,在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我们谈论的“创作者”范围并不包括所有从事文学艺术创作的人,而是指符合上述标准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一部分人。他们有着共同的特质:乐于分享并致力于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从而能够更好地表达自我。 正是基于这样的定义,我认为国英书法家是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