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家聘书怎么加?
这个问题有点意思,我试着回答一下! 先说一下我对“书家”的理解——书家是对书法创作者的一种尊称,这种称呼更多的时候代表着一种审美认同、一个时代或者某种风格的代表。比如汉代的蔡邕、王弼;晋代的王羲之、颜真卿;唐代的欧阳询、柳公权;宋代的苏轼、黄庭坚;元代的赵孟頫;明代的文征明、董其昌;清代的邓石如、吴昌硕等等,这些人都被称为书家或著名书家。这个说法是建立在他们创作了优秀的书法作品基础之上的。
如果单从作品而言,同样可以称为书家,比如米芾,我们一般不把他称为“米氏书风”的代表,而称为“米芾”;王献之,我们也不说他创造了“王氏书体”,而是说“王羲之之子王献之”,他们虽然继承了父辈的风格,但已经自成一派,成为书家。 再来说“聘书”——这里所说的“聘书”应该指的是应聘书家之职的意思吧!在古代,有一种专事撰写的文职官吏,叫尚书,后来也叫执笔书史。他们负责书写帝王诏令及臣僚所上奏章等,要求字体秀丽工整。到了唐宋时期,书写文件的文字狱比古代要轻一些,出现了一种新的文学样式——“散文体”,这时,对书史的要求不再那么严格,字体也改为行草书体。明清以后,文字狱基本消失,各种新书体层出不穷,书家们的地位大大提高,甚至出现了“无书家”的时代,比如现代的“二王”(王铎、王世襄),古代的“苏、黄、米、蔡”等等,不胜枚举。
如果按历史顺序来看的话,应该是先有了书家,然后才有了“聘书”的活动。 最后说一说“字”和“书法”的关系问题——我认为一“字”一词,都是指代符号的意思,用来沟通信息、表达情感的。它们都有载体。比如刻在石头上的甲骨文;铸在铜器上的金文;写在竹片上的小篆;麻质绢帛上的草书;还有现代的复印机、电脑等等。古人用“刀”写字,把字刻(雕)在木板上,我们现在叫做“木板”,这种文字的载体称之为“板画”。现在则都刻在金属板上,俗称“铁板”。 “书法”也是如此,它指的是具有美学意义的汉字书写形式。它也需要载体,这个载体就是纸。所以我们看到碑林里的作品,都不是原碑,而是拓本;看到王羲之真迹,只能是唐摹魏碑。这是因为古人在书写以后,都是用纸来传播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