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存在是书法家吗?
我认为邢老板不是书法家!为什么这样断定呢? 因为他写的字不具备书法的艺术性、观赏性和趣味性以及传承性。 什么是书法的艺术性? 书法的艺术性体现在作者通过用笔用墨和结构的安排所传达出来的审美信息。比如我们看到一幅字,会感叹“真好看”,“真好”,“太妙了啊”等等,这些感叹是基于笔墨纸砚的基本要素和结构排列所传递出的美感信息,这种信息的传达是有感染力的,是具有艺术性的。
而邢老板的书法不具备这样的艺术性。他的字写得比较端正,较之田英章的楷书要灵活些,不过也仅局限于法度之内,缺少变化。就像他自己的名片一样,很端正,也很拘谨,没有趣味。 可能有人会说,他的隶书写得很好啊,气韵生动,潇洒飘逸。确实,比起他的正楷来说,他的隶书的确有韵味,但是,请注意,这是建立在严格法的的基础之上的。刘勰在《文心雕龙》中说过,“故字体有八体,书有六体。”其中的“篆籀之笔”指的是小篆和隶书。也就是说,小篆和隶书是“字体”而不是“书体”。所谓“书体”是指书写的形式即汉字符号化和打散重组成新的形状。所谓“笔法”是指文字笔画的形态。
关于“笔形”“笔势”的论述《晋书·宣帝纪论》中说得很清楚,“若乃高祖之神武,世宗之睿哲,文皇之雄略,景纯之玄虚,虽复鼎祚惟隆,中原未靖,然则书契之作,实始于此六帝。故其序则有‘五经’之文,其书则有‘七迹’之妙。”这里面提到的“七迹”就是汉魏六朝时期流传下来的七件书法作品,也就是后世常说的“七帖”。包括西汉的《伯远帖》东汉的《曹娥碑》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王右军、魏武帝、钟繇、梁武帝、齐文帝、萧子云)的书法作品。这七件作品代表了两个特点:一是它们是汉字的书写形式而不是刻出来的;二是它们的字形结构不同于汉代的隶书,而是向行书和楷书演进的一种带有过渡性质的字体,我们今天叫它“魏碑”。 从上面这段话还可以引申出另一个结论,那就是直到隋唐之际,中国文字的书写还保留着相当浓厚的儒家文化色彩,也就是说在隋代之前,文字的书写是比较讲究规矩和法度的。
从孙过庭的《书谱》里我们可以得知,唐初的字帖和法书保留得非常完备,人们可以在前代的法书中找到书写的规矩和门路。唐代的书法作品虽然多姿多彩,具有浓郁的时代气息,但仍然是严格遵循着古代书写惯例的,只是在这种遵守惯例的基础上增加了很多个人的意趣。 到了宋代,文字的书写规则开始模糊起来。宋徽宗赵佶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的字体结构既不像唐代那样规整,也不像王羲之等晋人那样端庄秀美。他的书法是随意而又别出心裁的。这种书写上的自由度在元代得以延续并发展到极至。我们说,只有在唐宋元明这个过渡期,中国文字的书写才具有了极强的实用性,因为在这个历史阶段,汉字已经从纯粹的自成体系的表意文字,慢慢演化成了今天这样的注音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