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18年有几个发行银行?
当时有“四行三票”的说法,所谓“四行”就是中、农、工、商四家商业银行(中央银行没算在内);而“三票”则是邮政储金汇业局、农村银行和合作金库。后来加入了财政部盐业公司专卖局(简称“专卖局”)和东北九省流通券,变成“五行二票”了。 这里只涉及了法币,不包括关金、外汇等。为了统一货币,法币于1935年开始发行,初期的纸币印制还比较精美,到后面越印越多,质量也越来越差.... 在20世纪上半叶那个战乱纷飞的时代,一个大国能维持稳定的货币体系是非常不容易的。从洪宪皇帝开始,中国就已经拥有自己的中央银行——大清银行。
到了民国时期,尽管军阀混战,但主要大城市的人民生活依然需要稳定的货币,于是乎四大行应运而生。它们各自负责不同的职责,以中行为中心,其他各行分别分管各地(华南、华中、华北),同时负责对外贸易的兑换业务及出口款项。
当然,作为当时全国仅有的几家有银行牌照的公司,金融霸主自然不是浪得虚名,它们不仅在江浙财阀的支持下迅速扩展了势力范围,而且通过垄断利息率、买卖票据等方式从中牟取暴利。四大行的总裁几乎清一色都是哈佛毕业的精英,他们用洋人的理念指导中国的银行业务,把持着货币发行权,把利润最大化放在企业第一要义的位置上。 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监督和竞争,四大行逐渐变成了“四大家族”的银行,成为他们敛财的工具。因此当抗日战争爆发后,财政收入大打折扣的情况下,法币发行的数量却呈直线上升,这也导致通货膨胀越来越严重,老百姓的生活愈发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