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有手掌那么大的硬币吗?
你说的应该是民国时期的“法币”,而不是“银元”。 民国时期(1935年)实行银本位制,也就是以银作为货币的本位,所有货币的价值都以银来计量。当时规定一元银币折合0.75克纯金,一公斤银币等于一盎司黄金。因为白银价格有涨有跌,所以不同时期的法币兑换外币是不同的。
在1948年以后,国民政府实行“黄金本位制”,以黄金作为货币的本位,一切价值都以黄金来计算。同时废止法币,以金圆券代替。此时的一元银币相当于1/38盎司黄金。 下面这张图片应该是很清晰的显示了法币的面值。
这里要提一下,在抗日战争战前和抗战途中,由于大量割让领土,赔款,捐资给蒋中正政府。日本为了削弱我国的经济力量,大量收购法定货币——法币。再加上我国当时的经济中心都在长江以南,日军占领上海后,切断了这些地区的金融与日军控制的华北地区以及东北地区的联系。日军为了刺激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扩大军需物资供给。于是大量印发法币,导致了法币的贬值。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把作为战败国接受的经济制裁转嫁到了中国民众身上。颁布了《财政部发行新人民币公告》宣布停止法币流通,并强制收取民间所收藏的法币。对于不交出法币者,按窃贼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