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贴寿字要多少张?
那要看你是送给什么人,要是在古代给帝皇送钱那就是大罪了!要是给达官贵人、文人骚客可能也要惹来无端的是非;但是如果送给普通百姓,那是老百姓的生活用品,他们也不懂这些钱上的字是什么意思,所以没有什么关系——当然你非得跟人家解释“这上面画得是喜临门”人家肯定高兴还来不及呢!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的人民币上是有国家象征的!是代表一个国家尊严的!你在这上面乱涂乱画就是侮辱我们国家形象!就相当于在别国元首脸上画胡子!在西方人脸上画黑色人种或者画出黑人牙齿一样!是严重的触犯刑法的事情! 可能有人说我在危言耸听!这么说吧,如果你犯这样的错误,情节严重的话是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的! 在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修订时,就有专家提出应该对人民币的侮辱罪加以规定。根据当时《刑法》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处以2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1997年刑法再次修订,第163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而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标准,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一条明确说明,“对于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尚未达到犯罪标准的,应当给予治安处罚,并视具体情况予以警告至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也就是说,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随意损毁人民币,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005年刑法进一步修改,“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删除。同时,《刑法修正案(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即现在的《刑法》第177条之一,明确规定: 编造虚假的金融信息,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欺骗金融机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指下列情形之一: 多次编造虚假的金融信息,或者一次编造多项虚假的金融信息的; 编造的虚假金融信息引起恶劣社会影响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