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宝苏局几种?
清初沿袭明制,铸钱权归户部管理,除北京钱局仍称京局外,各省所设钱局名称不一,有以本省简称、地域、地名命名者,也有以生产矿厂命名者。同一省的各局命名也不尽相同,如福建有“福局”、“福厂”两个名称,江苏有“苏州”和“苏局”两个名称,并且沿用明旧称作为简称,铸造年份分别记于简称前后。一般简称与铸造年份记于背面(钱背),年份用干支字,简称在干支之前或之后。有少量钱文记在正面(钱面),钱文是皇帝的年号加“通宝”或“重宝”字样,背面无记号。清代共有铸钱工局40多个,计有京局、广局、宝福二局、宝泉二局、江宁、广东、云南、四川、江南二局、广西、安徽、江西、河南、河北、山东、湖南、湖北、陕西、山西、浙江、宝苏二局、宝浙等,清代铸钱局址大部分设在产铜省。
清钱中,著名的币种有“乾隆通宝”、“乾隆重宝”(记重钱,用于冥钱、压岁钱)、“嘉庆通宝”、“嘉庆重宝”、“光绪通宝”、“光绪重宝”等。随着历史年代的迁延,其道光、咸丰时的钱逐渐成为今之珍稀。如,咸丰通宝背满文宝泉、咸丰通宝背满文宝源局小平铜钱,嘉庆通宝背浙当五百铁钱等价值已达每枚数百元至数千元。
清代在顺治年间基本沿用明代钱制,顺治元年铸“顺治通宝”,为清代铸钱之始。顺治五年又铸“康熙通宝”、“康熙通宝”背吉字大钱和“宝泉通宝”、“宝源通宝”。顺治六年铸“通宝”(无年号)大钱,当制钱五文至五千文,以通市易。“康熙通宝”各钱局铸行,计有京局二局,宝泉、宝源,分铸“宝泉康熙通宝”“宝源康熙通宝”,记局名于钱背。“通宝”大钱计17局,有宝苏、宝浙、潮、晋、江、济、济。